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管理重点 重点关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中已发布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或其他具有污染治理技术的污染物。重点关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中做好上述新污染物识别,涉及上述新污染物的,执行本意见要求;不涉及新污染物的,无需开展相关工作。 二、禁止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