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但仍有部分排污单位存在无组织排放管理不到位,污染治理设施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使得环保设施的治理效果打了折扣。比如,某喷涂企业调漆间虽然有收集管道连接治污设施,但调漆间门窗大开,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直接无组织排放,管道收集的是稀释的废气。类似问题在一些企业的环境管理中不同程度存在,在中小企业中较为突出。究其原因,是排污单位内部环保责任没有落实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但笔者通过调研发现,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在现场检查时基本不关注企业环保责任制度建立情况,检查笔录基本没有提及;不少中小企业没有建立环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