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城生态环境分局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发现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知法犯法非法转移危废固废,该企业心存侥幸心里、以身试法,最终被罚款60万元。
废旧帮的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案件情况:
在现场检查时,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将车辆维修、喷漆工序中产生的废容器、空桶(HW49)等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并丢弃到维修车间外的露天生活垃圾暂存点,同日,执法人员在白马社区发现一家没有相关许可证,由冯某个人经营的废品回收站,经现场发现上述的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委托结算申请单的废单据,单子上标有4个废弃调漆罐(HW49)的详细信息。
涉案企业汽车维修车间经过后期的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冯某于当天早上6:30用三轮车在该企业露天垃圾暂存点拉走一批废物,其中就包含4个废弃调漆罐。经过执法人员的询问,该企业负责人承认委托无证的生产经营者转移处理危险废物。
再这样的情况下看来,涉案企业把废弃调漆罐混入生活垃圾中处理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款关于“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规定。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置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以及《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中的《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相关规定标准,所以决定对该企业处六十万元的罚款。
扫码关注公众号,获取再生资源大数据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