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局长谈:要以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为抓手,拓展“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监管,推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助力流域海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入河入海排污口连通着水里和岸上、陆地和海洋,是污染物进入水环境的最后一道关口。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排污口监管的目标任务及排查溯源、分类整治、监督管理工作要求,12月,生态环境部与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工作指南。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流域海域局)应立足监管职责,坚决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