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将于12月1日实施。《条例》强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要明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城市人民政府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责任主体。坚持城市公交的公益属性,政府是发展城市公交的责任主体,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其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新闻1+1》关注:新规出台,城市公交如何驶向未来?新规出台对公交行业是一场及时雨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 程世东:当前整个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两大挑战:首先是客运量近十年来持续下降,同时有比较大比例的老人免票,整个经营收入在大幅度下降,相应的政府补贴压力越来越大,整个行业的财务可持续面临着严重挑战。《条例》里一些政策和措施非常有针对性,为解决这两个问题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坐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