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新《名录》)发布,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名录》到底改了啥?此次修改内容,危废名录涉及到17大类37项,豁免清单涉及到21大类33项。有10点变化,需要特别关注: 1. 新增豁免农村的医疗废物 一些农村地区的医疗机构因地处偏远,医疗废物种类相对单一、风险相对较小,如果要求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做到按时集中收集处理,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困难很大。 为解决基层遇到的实际问题,新《名录》明确对于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全过程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即对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实行全过程的豁免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豁免管理不是可以随意倾倒、处置,新《名录》明确要求“按照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