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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矿物油是危险废物吗?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对应的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类的危险废物。


所以,废矿物油是危险废物。

对于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等特定行业的废矿物油,比较好区分。


但是对于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废矿物油,不好认定是对应哪个废物代码,到底是900-214-08、900-217-08,还是900-249-08。


900-214-08是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


900-217-08是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


900-249-08是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


目前,在实际的废油管理过程中,大多数的企业并未严格区分这三类的区别。


多数做法是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矿物油一起收集,按照其中一个代码来进行管理。


从最终处置的去向来看,基本都去往相同的终端进行资源化利用,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但是从危险管理要求的角度,实际上就形成了不同类型代码危废混合收集的现象。


那么,这几种废矿物油到底有啥区别?


从本质上来讲,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发动机油也好、自动变速箱油也罢,或者是车用齿轮油、工业用齿轮油,都是有基础油和各类添加剂组成,而主要成分都是以基础油为主,且基础油主要都是有矿物油组成。

润滑油基础油主要分矿物基础油、合成基础油以及生物基础油三大类。


矿物基础油应用广泛,用量很大,目前常见的润滑油的基础油主要是矿物基础油,这也是HW08类废物在危废名录中叫做废矿物油的主要原因。


废矿物油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主要是因为基础油中含有烷烃(直链、支链、多支链)、环烷烃(单环、双环、多环)、芳烃(单环芳烃、多环芳烃)、环烷基芳烃等物质,这些物质属于有毒物质,因此废矿物油被纳入危险废物名录。


所以各类废矿物油废弃后,不管是车辆维修、工业齿轮润滑这些环节产生的废油在工业企业生产现场收集到一起后,最终大部分都去了资源化企业进行综合利用,从末端处理的实际现状来看,区分的必要性有限。


需要注意的是废矿物油桶,在2021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出台之前,废矿物油桶属于HW49类的危险废物。


修订之后,盛装新油的废油桶的代码变成了900-249-08,而盛装废油的废油桶依然是900-041-49。


现实中,不少企业废油桶还是按照900-041-49管理,需要更正。


那么,废油和废油桶是否可以一起转移?


可以一起转移,并按照废油的代码来进行管理。


因为危险废物是需要有容器和包装物的,油桶可以认为是属于废油的包装进行转移。转移到废油处置处置企业后,形成了新的危险废物—废油桶,只是废油桶的产生位置发生了变化。


如果不能一起转移的话就形成了一种管理悖论,危险废物的贮存要求都要有包装物或容器,那么按照危险废物名录的要求,沾染有毒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属于900-041-49类的危险废物,只要危险废物带包装转移,都会有两类危险废物,多数资源化利用企业都是针对某有有用物质进行资源化的,并不会申请HW49类的资质。


从实际情况来看,900-214-08和900-217-08在企业实际管理过程中目前很多都未区分。更重要的是,即便分开收集、分开转移,最后在资源化利用的过程又回到了一起,采用同样的资源化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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